7、和兒子走過的成長路

兒子在三歲時,我買了一盒兒歌的錄音帶,其中有首歌的歌詞是這樣的:大笨象,揸枝槍去打仗,打完仗,請你食碗辣菽醬。

兒子對歌中的大笨象特別有興趣,於是每晚睡前必須聽我講大笨象的故事。我晚晚即編即講﹣﹣﹣﹣﹣﹣大笨象救火、大笨象打老虎、大笨象捉鱷魚、大笨象幫助小𤠣子找媽媽……..總之,所有的故事都圍繞著勇敢、樂於助人、有正義感等主題,希望從故事中潛移默化地在他稚小的心靈中植下正面的思想。這大笨象的故事起碼進行了一年多,也不知道當時何來靈感創作了如許多的大笨象故事,可惜現在大部分巳忘掉了,否則,可以寫部情節豐富的兒童故事。

兒子的小學階段,因為頑皮和疏懶,迫使我要扮演嚴父的角色。除了品德方面,我也非常注重他的功課和練琴。每天都要檢查他的功課和練琴的情形,當功課做錯了(特別是算術科),我會把錯處圈出,要他找出犯錯的原因。至於聽他彈琴,主要是看看他有否用心練習。可是經常都因為對他的未盡力而打駡。太太有時不忍心兒子受罰,往往勸我不要太苛責他,但我可一刻也不敢放鬆。因為我知道,每個小童都渴望有成功感,如果他在功課和技能方面能有成就,就會走上正途;如果他在功課方面不及人,常有挫敗感,他就會往壞方面發展,希望以壞行為吸引別人的注意。所以,對他的功課絕不能放鬆。

升上中學後,他巳懂事,我不再嚴厲了,父子倆最喜歡抽些時間談天。我們談天的內容包羅萬有,舉凡時事新聞、人際關係、生活琑事、對人生的看法、對前途的期盼等,都是談天的內容。當然,我對他的功課仍不放鬆,特別是中一和中二時,無論是中、英、數,我都會顧及。直至中三時,我才不再關注他的功課,因為這時他巳能自覺而刻苦用功了。

九四年夏天來了美國,我則為了怕他們不能適應,為留下一條退路而返香港繼續工作,原本只想再留香港一年,後來因為想儲筆錢給兒子唸私立大學之用,又再留多了一年。這兩年是兒子唸書最吃緊的日子,我卻不能在他身邊和他共對挑戰,如今想來,還是非常的懊悔。當年的長途電話費用非常昂貴,在電話中不能暢所欲言,又未有電郵,很多時是靠傳真機通信,當然不能如以前般談天了。如今每逄太太憶述當年母子在美的種種,我總是若有所憾。

九六年夏,我正式來美定居,這時兒子巳準備往匹茲堡上學,為了節省機票錢,只有我送他到學校。幫他一起搞妥註冊事宜後,父子倆互道珍重,我就獨自乘車往機場。我萬萬料不到,送走兒子之後,從此他就要長年在外,即使有時會返家,也如過客般住上短短的三五日。早知如此,我當年一定不會離開他們,浪費了整整兩年的天倫共聚。

在大學期間,父子談天的機會少了,加上彼此的生活圈子的不同,價值觀也有了顯著的不同,我們的共同語言也少了。當然,這種差距並無碍於父子的天性,無論怎樣,我們還是很親近的。兒子在大學同時修讀了音樂,樂理的功課有問題,還是會打電話來問我的;他在學校舉行鋼琴演奏會之前,還會在電話中彈他的曲目要我提供意見的。此外,就業的初期,錢要怎樣花,怎樣投資,仍會徵詢我的意見。從這幾方面看,我們仍是很靠近的。

最值得慶幸的是,在兒子的成長路上,也留下了我不少的足蹟。大學二年級時,因為要帶去宿舍的東西太多了,所以決定自己駕車到學校,由明州距離匹茲堡八百八十六英哩,途經威斯康辛州、伊利諾州、印第安納州、俄亥俄州 等六個州,行車時間十八小時。我仔細地研究了路線圖,與兒子在凌晨三時由家中出發,父子輪流駕車,終於花了十四個半小時到達匹茲堡。此後每年我要駕車往返明州與匹茲堡四次,獨自駕車往匹茲堡接兒子返家、送兒子上學後又再獨自駕車返家。這是我視為畏途的一件事,有兩次在經芝加哥城時入錯了行車線,得邊看地圖邊找路,繞著印第安納州的首府再返回公路。獨自駕車奔馳在美國的跨州公路上十多個小時,孤單、寂寞、以及一絲異鄉的恐懼交織在一起,真的並不好受。只是,為了兒子,只得硬著頭皮堅持下去。

2000年大學畢業後,兒子決定到Austin的戴爾電腦工作,我也飛往Austin和他一起購置傢具和各種用品,待他安頓後再返回明州。2002年兒子在Austin置了業,我又飛往Austin幫他搬家,他上班時我就駕車幫他將衣服雜物搬往新屋。2005年八月,兒子遷往硅谷,這時他巳成熟得多了,巳無須我再前往幫忙了。看著兒子巳成長了,心中有一絲的安慰,卻也有點失落。這也許是自我價值消減的一種悲哀吧。

6、畢業和就業

兒子唸大學,仍是如在中學般的自覺和刻苦。他在第一年下學期就主動約見了系主任,系主任看了他一年級的成績後,向他表示他的成績符合該系的一個學士 和碩士同時進修的標準,雖然會很辛苦,但有機會在四年之內同時考取學士和碩士兩個學位,就算不能在四年之內完成,也可能在唸多半年或一年就可以了。換言 之,可以比普通學生提早兩年或一年完成碩士學位。
兒子參加了這個課程,並決心在四年之內完成。其間的艱辛真是非筆墨可以形容,有些科目要與一些清華大學和南開大學的博士生一起競争,壓力之大當可想象得 到。有時趕起功課,連續數日通宵達旦是等閒之事。他有時感歎著說,真的連睡覺是甚麼滋味也忘記了。他在四年之內終於同時取得了電腦工程學士和碩士學位。 2000年畢業典禮上,他左手拿著學士學位證書,右手拿著碩士學位證書,躊躇志滿,四年的艱辛終於得到了回報。
兒子的教授鼓勵他唸博士,而太太也希望他繼續唸博士,但他則與我商量,表示並不想將來做學術研究,做工程師,只要碩士學位就可以了。我支持他的選擇,於是就決定就業。
當時美國巳開始進入經濟衰退期,不過,就業機會的減少對他們學校唸電腦科的同學來說影響並不太大。原來各大電腦公司,一早就來他們學校招聘,有些公司在招 聘攤位上派送各種精緻的文具、T裇以吸引應屆畢業生的興趣;有一間電腦系統顧問公司為了吸引人材,更向CMU、MIT和Stanford三間大學的應屆電 腦科畢業生提供如此的引誘:呈交履歷表即可獲贈一百元,並送出一輛寶馬3系跑車,以抽奬方式送給其中的一位幸運兒。兒子雖不喜歡這間公司,但也交了履歷 表,可惜只拿了一百元,至於寶馬,則不知花落誰家了。
三月份開始,既要忙於功課,又要忙於飛往各地應各公司的面試邀請,結果,他獲得近十間公司的的聘請,薪金不錯,也都有數目不錯的簽約花紅、搬 遷費及公司股票認購(sign up bonus, relocate, stock option)。四年前為選擇入讀哪所大學而煩惱,如今又要為選擇進入哪間公司而躊躇。
聘請他的公司有三間是金融投資公司,計有美林、摩根史丹利及雷曼兄弟。我不大贊成他進入金融行業,因為雖然有機會賺很多錢,但壓力太大,時間太忙,賺取的 薪金和花紅全是生命的透支,劃不來。兒子也接受我的看法。他的最初選擇是一間要經過三輪面試才獲得聘請的電腦顧問公司,這是在芝加哥的Diamond Consultant,公司隆而重之在芝加哥一間豪華酒店招待這些應聘的新成員,舉行為期三天的研討會,研討會後,兒子對這間公司突然失去了興趣,因為他 覺得公司收取顧客昂貴的顧問費與支付給他們這些工程師的薪金不成比例,認為不能接受這種剝削,於是就不考慮到這間公司 任職了。另外還有一間網上交易平台的公司以年薪十多萬聘請他,他認為這間公司的規模不是太大,也沒有興趣。
剩下的還有數間電腦軟硬件公司,其中英特爾(Intell)有兩份聘書,一在硅谷,另一在多倫多,除有不錯的薪金外,多倫多的那一份還有住宿津貼。兒子經 考慮後,仍是放棄了,因為他認為英特爾的局限太大,如果在那裏做了一段時間後,想轉到外面做就較困難了,他不想在一間公司做一世,所以也放棄了。兒子對這 一類領導性的公司都沒有好感,早在一年級時,微軟曾提供他四年的學費及食宿費,條件就是畢業後到微軟做,兒子放棄了,因為他不喜歡微軟的霸道的企業文化。
幾經考慮後,最後到Austin的戴爾電腦公司做產品發展顧問工程師(Development Engineer Advisor),選擇到戴爾做,其一的原因是他在三年級的暑期曾到這裏做過實習生,對這間公司的企業文化有一份認同,其次,是因為他在做實習時認識的女朋友就Austin的UT(University of Taxes, Austin)唸書。
在戴爾電腦的工作並不愉快,因為工作的挑戰性太低。兒子整天說做這些工作根本就不須請他這樣的學歷。大約一年後,他就轉到Newisys.Inc. 出任硬件工程師(hardware engineer)。這間公司研究製造超級電腦的芯片,運算速度比普通電腦快數十倍。產品的顧客對象是IBM,Dell,Google,Yahoo等公 司。這裏的工作深具挑戰性,兒子興緻勃勃地幹得很起勁。在這裏做了兩年,Sigma Tel.Inc.邀請他參加面試,並由公司的副主席多次邀請他加入。當時兒子在Newisys的研究項目巳完成,再沒有興趣做同類的研究,所以也就轉到 Sigma出任高級驗證工程師(senior verification engineer)。
Sigma專門研究MP3芯片,在行內很有地位,蘋果 iPod Shuffle就是採用了這間公司的芯片,iPod Nano原本也內定用他們新研製的芯片,可惜在研究時出了差錯,不能及時趕及。
在Sigma做了一年多,硅谷的Atheros Communications, Inc.透過獵頭公司邀請他到硅谷先後進行了兩次面試,很滿意兒子在電腦軟硬件各方面的知識,於是聘請他出任驗證架構師(verification architect)。這是比高級工程師更高的職位,出任的多是三四十歲以上的資深高級工程師,兒子以二十多歲的年齡出任是職,這是很難得的。加上女朋友將完成她的碩士學位,也想畢業後到三藩巿發展,於是就接受了這個職位。
Atheros是專門研究製作無線上網的芯片,兒子在去年八月入職,帶領一組工程師負責一項新的芯片研究,現在他負責的項目即將完成,他忙得連抽個周末返家過農曆新年的時間也沒了。
兒子在六年的工作中任職四間公司,所做的研究項目全不相同。這正是他不斸求進的表現,因為電腦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不斸轉職,能接觸不同的技術範疇,就能不斸吸收新知識。

5、學生暑期工

在美國,高中學生在暑假做工賺取零用很是普遍,即使家境富裕的,父母也會鼓勵子女找暑期工,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可以令子女體驗生活,培養健全的心智。一般而言,大部分的男孩子都會到快餐店或商店做,而女孩子除此之外,還可以為鄰居做媬母。

兒子在來美第一年的暑假,剛巧六妺的同事的丈夫(他原本是卞奈基梅隆大學的物理敎授,因要照顧子女而辭去教職在家做研究。)申請到大學的一筆研究經費,研究離心力的項目。於是聘請了一個在栢克萊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唸物理的學生和我的兒子幫他做研究。兒子幸運地有了一份既可學到知識,又有不錯收入的暑期工作。

第二年,中學畢業了。剛巧英文老師的丈夫在一間電腦程式公司(Platinum Technology)做項目經理,正想找個人幫手做程式研究,她知道兒子曾為美國中學Blue Ribbon Schools Program Home Page編寫網頁程式而獲美國教育部嘉奬一事,所以推薦了他。於是,別的同學高高興興地享受畢業旅行,兒子則到電腦程式公司做他的第二份暑期工。

升讀大學後,做暑期工的意義又有所不同了。原來美國的大公司多會在各名牌大學招聘各有關行業的優秀學生到他們公司做暑期實習生(internship),一旦受聘的學生畢業後,公司都會樂意聘請。兒子第一年的暑假仍返回Platinum Technology做實習生,他的理由是:這間公司在業界有一定的名氣,如果能連續在這間公司做兩年暑期工,證明自己的表現獲得別人的肯定,將來找工作時會予人信心。這一年,他參予Platinum Technology一項美國國防部的程式工作。

第二年的暑假,他到美林證券的約紐約總部做實習生,他的想法是這樣的:除了要有電腦軟硬件的工作經驗外,能有財經的工作經驗,將來就業的選擇就會廣泛些。

第三年的暑期,他又到Austin戴爾電腦公司(Dell Computer)的總部做實習生。三年的實習所接觸的範疇都不同,太太感歎著說,當年我們唸書時,如果有兒子現在的想法,當會有所成就。

4、兒子的升學奮鬥

美國有各種大學三千五百五十九所(還不包括數以萬計的社區大學),所以說,只要有志於求學的,任誰也可以入讀大學。但是,要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學,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三千多所大學中,排名第一百五十一至第三百名的叫作二級國家大學,普通中等程度的學生應可入讀;排名第二十六至一百五十的叫作一級國家大學,程度中上的學生要入讀五十名後的也不太難,但要入讀五十名前的大學就不大容易了。至於排名一至第二十五的,稱為明星級大學,要入讀就很不容易了,只有百分之五(top 5%)的學生可以入讀。

較有名氣的大學收生,以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數學科及英文科的成績為主,再參照學生的校內成績以及課外活動的表現,名列明星榜的大學,更要求學生要有SAT II(考的內容比SAT艱深了很多,等於香港的A Level) 的成績。SAT數學及英文每科八百分,一般而言,兩科成績合共取得一千二百分以上的,入讀一級國家大學應無問題,取得一千三百五十分以上的,應可入讀明星級大學,但要入讀如耶魯、哈佛一類明星中的明星大學,非得有一千五百分以上,甚至是取得一千六百分的perfect score不可。(SAT現巳將英文分為書寫及語言二卷,每卷各八百分。)美國這種大學的收生標準,比起香港的收生標準更加合理,因為數學是思維邏輯的能力,英文是語文表達的能力,一個在思維邏輯和語文表達都優秀的學生,無論他想學習甚麼科目,都一定會有成就的。

兒子入讀中學一年後,就要面對升學的難關,他在這方面也很自覺,主動約見學校的升學輔導老師,了解升學的門路及各大學的資料。只是那時報考SAT試的時間巳太過緊逼,報名時附近的考場均巳滿額,只有距家八十多哩遠的ST. Cloud還有名額,妻剛在美國生活一年多,要載兒子到這麼遠的地方實在沒有多大的把握,幸好六妺自告奮勇,於是六姨、大姨媽、芝表姐加上母子倆,一行五 人花了兩個多鐘頭才到考場,人家是陪太子讀書,她們則是陪太子考試,相信這段情節,在兒子日後的回憶中,必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SAT考試,數學的得分是760/800,是全國的top 5%;再考SAT II,因為有了SAT的經驗,SAT II 的數學拿了800分滿分。這時,他才知道因為他只來了美國一年多,不須SAT的英文成績,但必須要有托福(TOEFL,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iegn language),於是又要再報考托福。兒子並沒有接受過任何托福的考試訓練,只是依靠平日的英語能力上陣。第一次的托福考試成績是580/677分,兒子認為並不理想,於是報考了第二次,這一次的考試正遇上特大風雪(White out),所有的學校都停了課,母子倆並不心息,頂著漫天風雪趕到試場,但試場巳關閉。這時聽聞明大的試場並無關閉,於是母子再驅車到二十哩外的明大,風雪遮蔽了四周,車如蟻蠕般緩慢地行著,將到明大,心急如焚的兒子再也忍受不了緩慢的車行,衝出了車子,在積雪盈尺的馬路上蹣跚而跑,待太太的車子到了大學的試場,他卻在外面沒精打采地等著,原來到達試場時巳太遟了,只得望門興歎。於是就把希望寄托在另一次的考試,終於考取了600分。

兒子的托福成績是600分,加上800分SAT II 的數學 ,總分是1400,入讀明星級大學應有可能。學校的升學輔導老師很有經驗,聞知兒子想唸電腦科,於是幫他列出了一批大學名單,指出哪些必能取錄,哪些應可取錄,而又哪些是夢想中的大學。我們就照著她的建議報考。

美國的一些名牌大學報名時除了看SAT的成績外,還要求學生遞交一篇介紹自己的文章,這篇文章並不是一般的個人經歷、興趣、擅長的簡介,而是要通過文章中的一些個人逸事而表現你的才華和心性。這篇文章不易寫,兒子在Internet 中找到一些專家,交了二百多元的費用,由他們與兒子討論文章的內容和細節,終於寫成了。此外,報讀這類大學還須接受校友面試,原來這類大學會委托各地的校友面試當地準備報讀該校的的考生,並將面試的結果寫成報告以供學校取錄新生時參考。遞交報名表格後,又要忙著約這些校友面試,這些人住的地方離我們家有遠有近,但無論是多遠,母子倆總是風雪不改地趕到會面的地點。如今提起此事,太太雖是一番唏噓,但也總是一番甜蜜而自豪的回味。

報考大學還需要有中學四年的成績,兒子只在美國讀了兩年中學,所以,就要連在香港唸中三、中四的成績也須報上,這就是我在前文的所謂要兒子讀完中四才來美國為他的升學造成了困擾的事了。香港的會考是以拉曲線劃分學生的級別,一般教高班(中四至中七)的老師習慣了嚴謹的評分方式,以我為例,學生平時能在我手上取得七十分以上的,會考必能取得A級的成績。兒子唸的學校也是如此,教A Maths 的老師不時對他們說,能在他手上取得60分以上的,會考必能取得A級,兒子的分數是68分,照理巳是A級的了,但美國的學校並不知道這種情形,68分只能是D或者E的級別,這在美國而言,是一個只有弱能兒童才有可能取得的分數。如將中三、中四在香港的成績變成級別,兒子的中學成績就慘不忍睹了。知道這個消息後,兒子傷心地哭了起來,整個人攤在地上說:我的努力白費了。

這真是意想不到的事,太太和兒子會見了學校的升學輔導老師,向她解析這種情形,她了解了情形,答應向校長

3、兒子的中學生涯

我在香港是從事教育工作的,很了解香港的敎育情形。因此,我一定要兒子在完成中學四年級的課程後才來美國。因為香港的高中課程大部分在中四敎完,只有極少的一部分留在中五教。這個決定對兒子在美國的中學學習很有幫助,但對他在報考大學時則造成了困擾。

兒子來美後,立即升讀了十一班( 香港的中五),由於數理科的課程在香港巳學過了,初入學時,只須應付英文及歷史之類的文科,所以很快就能適應了。

美國的中學教育與香港的不同,它是按學生各科的不同程度而入讀不同的班組的。兒子在香港是讀理科的,唸了純數和高級數學(Advanced maths.),一來到美國時,中學的數學巳全唸完了,於是由學校支付學費和教科書費用,到明尼蘇達大學(University of Minnesota, Twin Cities)唸大學一至四年級的微積分。至於物理、化學、生物和電腦四科,學校的普通課程也巳不適合他了,就報讀了AP(Advanced Placement)課程,這是在中學裏學習大學的課程,參加了AP的公開試合格後,將來唸大學時,大學會承認這些學分的,所以我兒子在入大學時,數學及另外四科AP,巳共帶了七十多個學分入學。

我因為怕家人不能適應美國的生活,特意留了一條退路,所以一來美報到,逗留了一個多月後就返回香港繼續工作,太太便成為了兒子在美的唯一精神和生活的支持者,平時要接送他到離家二十多哩的明大上課、陪著兒子做功課,幫他整理輯錄書本的重點、幫他背誦英文詩歌、載他到鋼琴老師處學琴,可以說,這段日子是母子倆最親近的日子了。

因為在明大讀微積分,又在中學唸了四科AP課程,兒子的功課非常繁重,每天放學後,差不多將所有的時間都放在功課上。兒子的學習是刻苦而自覺的,每天花大量的時間在數學和其他的科目上。當數學上遇到難以解決的難題時,就到internet的學習網站求救;當化學科出現難題時,又會致電温哥華求教於他的三姨丈(他在移居温哥華之前是香港中文大學的化學系教授),功課及練琴巳佔據了兒子的所有時間。有時,他在功課的嚴重壓力下也會這麼說:你們大人全是騙人的,又說美國的中學生沒有功課壓力,原來壓力是這麼的大!

現在看到我們親戚的子女,冬天去滑雪、夏天打綱球、打足球、游泳;今天參加舞會、明天又到同學的家中過夜。他們的中學生涯真的是輕鬆寫意。看到這種情形,我太太總是不免感歎著說:以嵐當年的學習生活和他們比較,真的太刻苦了。是的,沒有當年的刻苦,又何來如今的安逸呢?

2、買車

在北美生活,沒有車就等於沒有腳。到美國的第一個星期,我們就開始準備買車了。我的首選是平治(大陸譯成奔馳,香港近期的譯名是賓士,我則喜歡以前平治的譯名。)Russ 帶我們到一間車行,但並找不到合意的,我們又到另一間車行,有一輛Audi 開蓬跑車,很是漂亮,但作為首輛家庭車並不適合,只得作罷。數天後,有一間專代理平治的車行來電說有一批新車運到,於是我們就興沖沖去試車。結果,我們選擇了一輛綠色的E320房車。這裏的汽車價錢比香港便宜得多了,香港同型系的車價是一百零八萬,這裏的價錢不够香港的一半。

在這裏,買輛車好像很平常的一回事,我們只落了一千元的訂金,約定取車的日期,打電話通知保險公司,取得保單號碼,到取車時,將保單號碼告知車行,寫一張支票付清車價,就駕著車子走了。記得在香港買車時,偌大的一筆數目,必須到銀行買本票才能成交。後來我自己做生意時,才知道原來你的支票一經收銀機,就巳直接到了你的銀行戶口,你的戶口有否足够的錢,它巳一目了然了。

我買平治主要是為了安全,這車行車暢順而穏定,由於馬力大(216匹馬力),所以起步快而凌厲,無論是超車或是過線,都能得心應手。我們很滿意這輛車子的表現,屈指一算,我們巳用了這輛車近十二年半了,如今裏裏外外仍如新車一般,看情形,再過另一個十二年半也絕非不可能。

Mercedes Benz E320

來美三個多月後,我們又買了一輛紅色的跑車,這是美國福特的Probe,這輛車外形瀟脫,線條優美,原是給我兒子用的。這輛車是我們的一個惡夢,一過了保養期,就百病叢生,平均半年就須修理一次,美國的修車費非常昂貴,動輒一千數百,除了心痛要付昂貴的修車費外,另一個考慮就是安全問題,試想駕著一輛隨時可能出毛病的車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怎能令人安心呢?結果,在第六年時,我剛拿去修理不久,又再出現毛病,這次是變速器(Transmission)壞了,單是零件就要二千多元,加上安裝費,差不多可以買輛不錯的二手車了。我考慮過,即使花了這數千元換了變速器,難保不久又有其他的毛病,長痛不如短痛,於是就以數百元的賤價,半賣半送地賣給在車行中的一個修理工。有了這次的惡劣經驗,我們對美國車全失去了信心,發誓以後絕不買美國車了。

我對美國車失去信心,並不是只因自己的遭遇。我的襟兄以前一向是美國車的擁躉,他買了美國名車林肯和卡地力(Cadillac),結果是有一次他們夫妻駕著林肯從温哥華來明州探望我們,在中途,車子的引擎壞了。零三年我們到温哥華探望他們,一起駕著他的卡地力前往洛基山脈,在回程中,車子又壞了。試想想,連這兩款美國的頂級名車都難以信任,其他的美國車又如何信得過呢?

沒有了Probe,我又要另買一輛新車了。我們生活在一個每年都有四五個月下雪的地方,如果有輛SUV就會方便些,兒子一直叫我買輛寶馬X5,認為它的性能比平治的ML好,但太太一直不贊成,因為耗油量大,同時家中只有夫婦兩人,又不是喜歡四出翻山越嶺,買SUV是一種浪費。我則徧向買輛寶馬5系,因為兒子的寶馬3系有不錯的表現,可惜寶馬5系剛轉新款,我不喜歡它車尾的線條,所以也就打消了念頭。如此磨磨蹭蹭了數月,我們終於作了這樣的一個決定:買輛實用的中價車算了。於是,將目標放在日本車和德國車Volkswagen上面。

抽了一天的時間,我們到各個車行試車,首先是萬事得(Mazada)的6系轎跑車,性能不錯,設備也頗豪華,只是太太一聽Ford 收購了Mazada車廠,因有了Probe 的慘痛經驗,立即不作考慮。接著試駕Toyata 的Camry,這是很多人都贊好的一款車,但太太卻嫌它的駕駛盤不够靈活,而車內的錶版和自動波座的設計太呆版,於是也不合意。跟著,我們去試駕Honda 的Accord,這也是眾人所贊譽的一款房車,效果也算不錯,只是我則不喜歡它後座位的設施。全部日本車都不滿意,最後只得試試Volkswagen的Passat,這個車系是在德國生產,與Audi A4 用同一款引擎(1.8 Turbo),我們對它精緻的手工頗為欣賞,試駕時,覺得反應靈敏,行車暢順,而且車廂寬敞,錶版的設計也精巧。於是就決定買下一輛備有冬季套裝(Winter package,包括電熱前座椅,電熱融雪邊鏡及電熱擋風玻璃噴水孔。)以及ESP(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設施,銀白色車身的車子。這輛車的性能也很好,直至如今,我們對它還是很滿意的。

一經比較,美國車真的差太遠了。

Passat

1、最是倉皇辭廟日

香港的九七回歸,引起了移民潮。我並不恐共,但為了使兒子能有自己的選擇自由,我們決定放棄在港的安逸生活,也走上了移民之路。

九四年六月,搬運公司開始為我們裝箱,全部傢俬衣物,足足裝了一個四十呎的貨櫃。對著空無一物的家,心中很有異樣的感覺,因為它提醒了我,我巳即將離開這一個養我育我,居住了四十多年的國度,又要重新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奮鬥了。

七月十六日,是我們離港的日子,我們一家三口,帶著一大堆隨身行李,乘著出租車到機場,因為我還準備返港工作,所以在往機場途中,又要將我的一些衣物、用具和家用電器搬到土瓜灣朋友空置的屋中漸存,(當時的機場仍是啟德機場,所以從美孚往機場,土瓜灣是順路。)這是暑天的大清早,父子倆將一大堆雜物搬上朋友的空屋後,巳是汗流浹背,衣衫盡濕了。我們移民,並沒有驚動他人,機場上也只有我的嬸嬸和侄兒二人來送別,場面冷清,這時不期然想起了李煜的詞:最是倉皇辭廟日。心情頗是淒涼。

飛機起飛了,眼底下的香港漸漸消失了,一剎那,一股莫名的離情別 緒不其然湧上了心頭,別了香港,但願你繼續繁榮昌盛,東方之珠永放光芒。

我們的首站是西雅圖,飛行了十一個小時,終於到達了西雅圖。因為時差,加上在機上難以入眠,所以腦中一片空白,機械式地等著經移民局辦手續,機械式地等著行李,經海關檢查後再將行李放入轉機的輸送帶。鬆了一口氣,一家三口就攤在候機大堂的椅子上。這時,住在温哥華的三姐夫婦專誠駕車來機場見面,並帶了一套鍍金的炊具和電熱水瓶來送給我們。一時之間,親情驅走了疲勞,談談說說間,登機的時間也就到了。

飛行四個多小時,終於到達了我們的目的地﹣﹣﹣﹣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明尼蘇達州的首府)。六妺與丈夫Russ一早就在機場等我們,因為知道我們有隨身行李十多件,他們駕了兩輛車子來接我們。車行約二十分鐘就到了他們家中,安頓了李行,六妺一家四口就陪我們到她一早代我們購置的屋子去,屋子前的車道(drive way)停著一個貨櫃,原來我們托運的傢具雜物經巳運到。

落得車來,走近屋前,只見右邊的白樺樹上挂滿了彩紙,這是鄰居為歡迎我們而布置的裝飾。大門前的簷下,挂著一盆繁花似錦的花籃,這是grandpa 和grandma(Russ 的父母)送給我們的。踏進家中,六妺從雪櫃中取出一盆上面裝飾著美國國旗的雜菓蛋糕,這是她特別為我們焗製的。

我們一邊吃著美味的蛋糕,一邊瀏覽這個屬於我們的屋子,計晝著要將傢俬怎樣擺放。過了一會兒,也就返回六妺的家中休息了。第一天的美國生活就這樣過去了。

我們約了搬運公司到來御下貨櫃的傢具、衣物及雜物。很準時,早上八時正,一隊搬運工人巳來到,我們指揮他們將兩套皮沙發、餐檯、鋼琴、安樂椅、單張大坐椅、書櫃、音響、電視等重傢俬安置在各個廳間、房間的適當位置,跟著,妻負責指揮工人將數百箱紙箱的衣物、書籍、廚具、雜物等安放在各房間,我和兒子就將紙箱中的物件拿出擺放到各適當的位置,足足忙了一整天,終於完成了。望著擺滿了傢具的廳房,心中頓然湧起一種既陌生又親切的感覺,這個新的家,將是我們今後的新起點。未來的生活,將是我們人生中的另一個奮鬥歷程,是禍是福,仍是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