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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February 9th, 2007

5、學生暑期工

在美國,高中學生在暑假做工賺取零用很是普遍,即使家境富裕的,父母也會鼓勵子女找暑期工,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可以令子女體驗生活,培養健全的心智。一般而言,大部分的男孩子都會到快餐店或商店做,而女孩子除此之外,還可以為鄰居做媬母。 兒子在來美第一年的暑假,剛巧六妺的同事的丈夫(他原本是卞奈基梅隆大學的物理敎授,因要照顧子女而辭去教職在家做研究。)申請到大學的一筆研究經費,研究離心力的項目。於是聘請了一個在栢克萊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唸物理的學生和我的兒子幫他做研究。兒子幸運地有了一份既可學到知識,又有不錯收入的暑期工作。 第二年,中學畢業了。剛巧英文老師的丈夫在一間電腦程式公司(Platinum Technology)做項目經理,正想找個人幫手做程式研究,她知道兒子曾為美國中學Blue Ribbon Schools Program Home Page編寫網頁程式而獲美國教育部嘉奬一事,所以推薦了他。於是,別的同學高高興興地享受畢業旅行,兒子則到電腦程式公司做他的第二份暑期工。 升讀大學後,做暑期工的意義又有所不同了。原來美國的大公司多會在各名牌大學招聘各有關行業的優秀學生到他們公司做暑期實習生(internship),一旦受聘的學生畢業後,公司都會樂意聘請。兒子第一年的暑假仍返回Platinum Technology做實習生,他的理由是:這間公司在業界有一定的名氣,如果能連續在這間公司做兩年暑期工,證明自己的表現獲得別人的肯定,將來找工作時會予人信心。這一年,他參予Platinum Technology一項美國國防部的程式工作。 第二年的暑假,他到美林證券的約紐約總部做實習生,他的想法是這樣的:除了要有電腦軟硬件的工作經驗外,能有財經的工作經驗,將來就業的選擇就會廣泛些。 第三年的暑期,他又到Austin戴爾電腦公司(Dell Computer)的總部做實習生。三年的實習所接觸的範疇都不同,太太感歎著說,當年我們唸書時,如果有兒子現在的想法,當會有所成就。